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分析

点击数:582 | 发布时间:2025-08-13 | 来源:www.aep9.com

    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分析

    1、单选题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含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点。

    【应试指导】民事法律关系是产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个体意志和国家意志的结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含物、行为、智商成就和其他权益。行为中也当然包含不作为。故C项正确。

    2、民法中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需要 【 】

    A.爸爸妈妈不能滥用监护权

    B.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滥用职权同别人谈判业务

    C.国家机关员工不能滥用权力

    D.国家机关不能滥用职权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基本原则的要点。

    【应试指导】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中的“权利”,一般仅指滥用者自己所具备的权利,而非他方所赋予或给予的权利或权力。

    3、某公司在某市甲区有一幢主要办公楼,在乙区有一幢营业大楼,在丙区有一幢物业管理楼,在丁区有刚落成的新办公楼。依民法规定,该企业的住所是 【 】

    A.甲区办公楼

    B.乙区营业大楼

    C.丁区办公楼

    D.四个办事机构的所在地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法人住所的要点。

    【应试指导】“民法总则”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4、依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请求权与形成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答案:D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权利的识点。

    【应试指导】依据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需要依靠主权存在而存在的权利。如主债权是主权利,担保物权是从权利。所以选D项。A项,是从调整对象进行的分类。B项,是从义务主体范围进行的分类。C项,是从权利的效力进行的分类。

    5、甲在某小区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内有1000元人民币。过了两天见没人认领,甲就约朋友吃饭,将该钱花费殆尽。甲的行为是 【 】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非民事行为

    答案:B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当得利的要点。

    【应试指导】不当得利是指没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别人遭受损失。而法律规定,拾得遗物,应归还失主,失主不明的,应归国家。因此,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6、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屋,这是 【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点。

    【应试指导】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肯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收获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肯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本题中“半年后”是期限。所以选B项。

    7、普通合伙企业合作伙伴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作伙伴均赞同,李明可以获得有限合作伙伴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作伙伴需要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可以成为合作伙伴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不是想成为合作伙伴的意思表示

    答案:D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舍伙企业财产处置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舍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可知,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项正确。如其他合作伙伴均赞同,李明可以获得有限合作伙伴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B项正确。假如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作伙伴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那样李某不可以成为合作伙伴,只能需要退还其父在舍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正确。李明是不是想获得合作伙伴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无需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使是本人想也需要其他合作伙伴一致赞同才能达成。因此D项错误。

    8、李某是一企业的业务员,某日李某发现公司所需一批货物,公告并征求公司经理是不是购买的建议,因公司经理与李某不和,明确表示不认可。但李某还是以企业的名义签订了交易合同,李某的行为应是 【 】

    A.无代理权的无效民事行为

    B.为公司利益进行的无因管理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对公司推行的侵权行为

    答案:C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要点。

    【应试指导】李某的行为是不具备代理权的无权代理行为。依据《合同法》规定此类行为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9、诉讼时效暂停后,从暂停时效缘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

    A.继续计算

    B.不再计算

    C.重新计算

    D.届满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诉讼时效暂停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停: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来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别的人控制;其他致使权利人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故从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选A项。

    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分析

    1、单选题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含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点。

    【应试指导】民事法律关系是产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个体意志和国家意志的结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含物、行为、智商成就和其他权益。行为中也当然包含不作为。故C项正确。

    2、民法中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需要 【 】

    A.爸爸妈妈不能滥用监护权

    B.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滥用职权同别人谈判业务

    C.国家机关员工不能滥用权力

    D.国家机关不能滥用职权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基本原则的要点。

    【应试指导】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中的“权利”,一般仅指滥用者自己所具备的权利,而非他方所赋予或给予的权利或权力。

    3、某公司在某市甲区有一幢主要办公楼,在乙区有一幢营业大楼,在丙区有一幢物业管理楼,在丁区有刚落成的新办公楼。依民法规定,该企业的住所是 【 】

    A.甲区办公楼

    B.乙区营业大楼

    C.丁区办公楼

    D.四个办事机构的所在地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法人住所的要点。

    【应试指导】“民法总则”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4、依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请求权与形成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答案:D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权利的识点。

    【应试指导】依据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需要依靠主权存在而存在的权利。如主债权是主权利,担保物权是从权利。所以选D项。A项,是从调整对象进行的分类。B项,是从义务主体范围进行的分类。C项,是从权利的效力进行的分类。

    5、甲在某小区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内有1000元人民币。过了两天见没人认领,甲就约朋友吃饭,将该钱花费殆尽。甲的行为是 【 】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非民事行为

    答案:B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当得利的要点。

    【应试指导】不当得利是指没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别人遭受损失。而法律规定,拾得遗物,应归还失主,失主不明的,应归国家。因此,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6、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屋,这是 【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点。

    【应试指导】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肯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收获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肯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本题中“半年后”是期限。所以选B项。

    7、普通合伙企业合作伙伴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作伙伴均赞同,李明可以获得有限合作伙伴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作伙伴需要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可以成为合作伙伴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不是想成为合作伙伴的意思表示

    答案:D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舍伙企业财产处置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舍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可知,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项正确。如其他合作伙伴均赞同,李明可以获得有限合作伙伴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B项正确。假如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作伙伴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那样李某不可以成为合作伙伴,只能需要退还其父在舍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正确。李明是不是想获得合作伙伴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无需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使是本人想也需要其他合作伙伴一致赞同才能达成。因此D项错误。

    8、李某是一企业的业务员,某日李某发现公司所需一批货物,公告并征求公司经理是不是购买的建议,因公司经理与李某不和,明确表示不认可。但李某还是以企业的名义签订了交易合同,李某的行为应是 【 】

    A.无代理权的无效民事行为

    B.为公司利益进行的无因管理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对公司推行的侵权行为

    答案:C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要点。

    【应试指导】李某的行为是不具备代理权的无权代理行为。依据《合同法》规定此类行为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9、诉讼时效暂停后,从暂停时效缘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

    A.继续计算

    B.不再计算

    C.重新计算

    D.届满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诉讼时效暂停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停: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来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别的人控制;其他致使权利人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故从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选A项。

    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分析

    1、单选题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含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点。

    【应试指导】民事法律关系是产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个体意志和国家意志的结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含物、行为、智商成就和其他权益。行为中也当然包含不作为。故C项正确。

    2、民法中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需要 【 】

    A.爸爸妈妈不能滥用监护权

    B.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滥用职权同别人谈判业务

    C.国家机关员工不能滥用权力

    D.国家机关不能滥用职权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基本原则的要点。

    【应试指导】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中的“权利”,一般仅指滥用者自己所具备的权利,而非他方所赋予或给予的权利或权力。

    3、某公司在某市甲区有一幢主要办公楼,在乙区有一幢营业大楼,在丙区有一幢物业管理楼,在丁区有刚落成的新办公楼。依民法规定,该企业的住所是 【 】

    A.甲区办公楼

    B.乙区营业大楼

    C.丁区办公楼

    D.四个办事机构的所在地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法人住所的要点。

    【应试指导】“民法总则”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4、依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请求权与形成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答案:D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权利的识点。

    【应试指导】依据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需要依靠主权存在而存在的权利。如主债权是主权利,担保物权是从权利。所以选D项。A项,是从调整对象进行的分类。B项,是从义务主体范围进行的分类。C项,是从权利的效力进行的分类。

    5、甲在某小区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内有1000元人民币。过了两天见没人认领,甲就约朋友吃饭,将该钱花费殆尽。甲的行为是 【 】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非民事行为

    答案:B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当得利的要点。

    【应试指导】不当得利是指没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别人遭受损失。而法律规定,拾得遗物,应归还失主,失主不明的,应归国家。因此,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6、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屋,这是 【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点。

    【应试指导】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肯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收获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肯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本题中“半年后”是期限。所以选B项。

    7、普通合伙企业合作伙伴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作伙伴均赞同,李明可以获得有限合作伙伴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作伙伴需要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可以成为合作伙伴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不是想成为合作伙伴的意思表示

    答案:D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舍伙企业财产处置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舍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可知,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项正确。如其他合作伙伴均赞同,李明可以获得有限合作伙伴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B项正确。假如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作伙伴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那样李某不可以成为合作伙伴,只能需要退还其父在舍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正确。李明是不是想获得合作伙伴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无需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使是本人想也需要其他合作伙伴一致赞同才能达成。因此D项错误。

    8、李某是一企业的业务员,某日李某发现公司所需一批货物,公告并征求公司经理是不是购买的建议,因公司经理与李某不和,明确表示不认可。但李某还是以企业的名义签订了交易合同,李某的行为应是 【 】

    A.无代理权的无效民事行为

    B.为公司利益进行的无因管理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对公司推行的侵权行为

    答案:C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要点。

    【应试指导】李某的行为是不具备代理权的无权代理行为。依据《合同法》规定此类行为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9、诉讼时效暂停后,从暂停时效缘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

    A.继续计算

    B.不再计算

    C.重新计算

    D.届满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诉讼时效暂停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停: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来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别的人控制;其他致使权利人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故从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选A项。

    10、依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可分为 【 】

    A.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B.主物权与从物权

    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D.自物权与他物权

    答案:C

    2、简答卷

    11、简述善意获得的适用条件。

    分析:在受让时不了解或者不应当了解出售人无处分权。

    以适当的价格有偿出售。

    出售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登}己的已经登记,无需登记的已经出货给受叫人。

    出售合同有效。

    12、简述债的保全规范。

    分析:债的保全属债的一般担倮。它是为弥补特别担保及强制实行等民事制裁的不足而设立的。现代民法上,债的保全办法有2、

    债权人的代位权。指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不积极行使,导致其财产应能增加而不增加,风险债权达成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以我们的名义代位行使是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权利。即债权人以我们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撤销权。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债权人有权以诉讼程序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一种权利。

    13、简述国内婚姻家庭法的夫妻扶养义务。

    分析:《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需要他们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是夫妻身份关系所致使的势必结果。

    夫妻之间同意扶养的权利和履行扶养的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首要条件条件的,始于婚姻缔结之日,消灭于婚姻终止之时。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内容包含夫妻之间相互为他们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维系婚姻家庭平时生活的正常进行。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夫妻之间不能以约定形式改变此种法概念务。

    14、简述动产出货的方法。

    分析:动产出货的方法可以分为现实出货、浅易出货、占有改定及指示出货。

    现实出货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它对于动产的现实的、直接的支配力移转于受叫人。

    浅易出货是指受叫人在让与动产物权时已经因其他缘由而占有动产时,在让与合意成立时,即产生出货的效力。

    占有改定是指在让与动产物权时,让与人仍将继续占有动产的,让与人号受叫人之间可以订立契约,使受叫人因此获得间接占有以代出货,同时受叫人已经获得物权。

    指示出货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对于特定第三人的标的物返还请求权,并告知占有人向受叫人出货该动产,以代出货。

    3、论述题

    15、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有什么区别。

    分析:效力待定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状况的民事行为。

    与无效行为有什么区别:无效行为,其无效是自始确定的,不因第三人的承认而重新发生效力;同时其无效又是当然的,无须第三人推行拒绝确定其无效。

    与可撤销行为有什么区别:可撤销行为,其生效效力在撤销前业已发生,而不是处于悬而未决状况;撤销只不过消灭该效力,而不是使得未决效力得以确定无效。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物权分类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指以标的物的用法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指为担保债权的达成而设立的他物权。A项是依据标的物性质所作的分类。B项是依据物权能否独立存在所作的分类。D项是以物权支配力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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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分析

    1、单选题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含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点。

    【应试指导】民事法律关系是产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个体意志和国家意志的结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含物、行为、智商成就和其他权益。行为中也当然包含不作为。故C项正确。

    2、民法中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需要 【 】

    A.爸爸妈妈不能滥用监护权

    B.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滥用职权同别人谈判业务

    C.国家机关员工不能滥用权力

    D.国家机关不能滥用职权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基本原则的要点。

    【应试指导】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中的“权利”,一般仅指滥用者自己所具备的权利,而非他方所赋予或给予的权利或权力。

    3、某公司在某市甲区有一幢主要办公楼,在乙区有一幢营业大楼,在丙区有一幢物业管理楼,在丁区有刚落成的新办公楼。依民法规定,该企业的住所是 【 】

    A.甲区办公楼

    B.乙区营业大楼

    C.丁区办公楼

    D.四个办事机构的所在地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法人住所的要点。

    【应试指导】“民法总则”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4、依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请求权与形成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答案:D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权利的识点。

    【应试指导】依据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需要依靠主权存在而存在的权利。如主债权是主权利,担保物权是从权利。所以选D项。A项,是从调整对象进行的分类。B项,是从义务主体范围进行的分类。C项,是从权利的效力进行的分类。

    5、甲在某小区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内有1000元人民币。过了两天见没人认领,甲就约朋友吃饭,将该钱花费殆尽。甲的行为是 【 】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非民事行为

    答案:B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当得利的要点。

    【应试指导】不当得利是指没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别人遭受损失。而法律规定,拾得遗物,应归还失主,失主不明的,应归国家。因此,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6、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屋,这是 【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点。

    【应试指导】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肯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收获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肯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本题中“半年后”是期限。所以选B项。

    7、普通合伙企业合作伙伴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作伙伴均赞同,李明可以获得有限合作伙伴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作伙伴需要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可以成为合作伙伴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不是想成为合作伙伴的意思表示

    答案:D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舍伙企业财产处置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舍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可知,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项正确。如其他合作伙伴均赞同,李明可以获得有限合作伙伴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B项正确。假如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作伙伴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那样李某不可以成为合作伙伴,只能需要退还其父在舍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正确。李明是不是想获得合作伙伴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无需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使是本人想也需要其他合作伙伴一致赞同才能达成。因此D项错误。

    8、李某是一企业的业务员,某日李某发现公司所需一批货物,公告并征求公司经理是不是购买的建议,因公司经理与李某不和,明确表示不认可。但李某还是以企业的名义签订了交易合同,李某的行为应是 【 】

    A.无代理权的无效民事行为

    B.为公司利益进行的无因管理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对公司推行的侵权行为

    答案:C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要点。

    【应试指导】李某的行为是不具备代理权的无权代理行为。依据《合同法》规定此类行为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9、诉讼时效暂停后,从暂停时效缘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

    A.继续计算

    B.不再计算

    C.重新计算

    D.届满

    答案:A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诉讼时效暂停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停: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来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别的人控制;其他致使权利人不可以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故从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选A项。

    10、依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可分为 【 】

    A.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B.主物权与从物权

    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D.自物权与他物权

    答案:C

    2、简答卷

    11、简述善意获得的适用条件。

    分析:在受让时不了解或者不应当了解出售人无处分权。

    以适当的价格有偿出售。

    出售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登}己的已经登记,无需登记的已经出货给受叫人。

    出售合同有效。

    12、简述债的保全规范。

    分析:债的保全属债的一般担倮。它是为弥补特别担保及强制实行等民事制裁的不足而设立的。现代民法上,债的保全办法有2、

    债权人的代位权。指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不积极行使,导致其财产应能增加而不增加,风险债权达成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以我们的名义代位行使是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权利。即债权人以我们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撤销权。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债权人有权以诉讼程序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一种权利。

    13、简述国内婚姻家庭法的夫妻扶养义务。

    分析:《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需要他们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是夫妻身份关系所致使的势必结果。

    夫妻之间同意扶养的权利和履行扶养的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首要条件条件的,始于婚姻缔结之日,消灭于婚姻终止之时。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内容包含夫妻之间相互为他们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维系婚姻家庭平时生活的正常进行。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夫妻之间不能以约定形式改变此种法概念务。

    14、简述动产出货的方法。

    分析:动产出货的方法可以分为现实出货、浅易出货、占有改定及指示出货。

    现实出货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它对于动产的现实的、直接的支配力移转于受叫人。

    浅易出货是指受叫人在让与动产物权时已经因其他缘由而占有动产时,在让与合意成立时,即产生出货的效力。

    占有改定是指在让与动产物权时,让与人仍将继续占有动产的,让与人号受叫人之间可以订立契约,使受叫人因此获得间接占有以代出货,同时受叫人已经获得物权。

    指示出货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对于特定第三人的标的物返还请求权,并告知占有人向受叫人出货该动产,以代出货。

    3、论述题

    15、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有什么区别。

    分析:效力待定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状况的民事行为。

    与无效行为有什么区别:无效行为,其无效是自始确定的,不因第三人的承认而重新发生效力;同时其无效又是当然的,无须第三人推行拒绝确定其无效。

    与可撤销行为有什么区别:可撤销行为,其生效效力在撤销前业已发生,而不是处于悬而未决状况;撤销只不过消灭该效力,而不是使得未决效力得以确定无效。

    分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物权分类的要点。

    【应试指导】依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指以标的物的用法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指为担保债权的达成而设立的他物权。A项是依据标的物性质所作的分类。B项是依据物权能否独立存在所作的分类。D项是以物权支配力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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